第(1/3)页 像这种攻城战役,虽说慕容临君自己没有打过,但生于慕容家的他多多少少也听他那个上过战场的狼主父亲说过一些。 骑兵在战场上冲锋凿阵还算是可以,但若是攻城就有些浪费了。 由于慕容临君立功心切,再加上这几十年魏国将士都是以孱弱胆小闻名,从小便听着这些对魏国将士调侃之词长大的他决定让一千人弃马而行,将那些攻城器械从小路连夜送到潼关外,到地方了再进行组装拼接。 想着说不定还未等器械组装完毕,不用等自己这剩下的四千人到,那些胆小的守关士卒便已经弃关而逃,整个潼关便成了囊中之物。 到时候自己再放骑兵进关,随便斩杀一些腿脚慢的逃兵,将边城洗劫一空,那么这功也就算是立下了。 夜间行军,加上走的又是鱼肠小路,导致足足千人的辎重队伍竟然拖了有一里路长。如同一条狭长的蛇,行动缓慢不说,还碍于地形不得头尾相顾。 骑马走在前面的耶律诚采摘下了头上的毡帽,抹了抹略显疲倦的脸颊,虽说是累了些,可心里却暗暗窃喜。 要么说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呢。这运送攻城器械的活慕容临君那小子还真就给了自己,耶律诚采想到这,疲惫不堪的脸上竟然露出了些许得意之色。 押送辎重是不假,但南越这边可没有什么兵种这一说法,到了关外,必然是由先到的他来打头阵,率先进攻潼关。 如此一来,虽说首功是自己兄弟的这无可厚非,可这次功恐怕八九不离十就是自己的了。 到时候赏赐下来了,自己可要好好回报一下那位好兄弟,金银财宝这类的就算了,他身为慕容家这代唯一的男子,那自然是不缺这些黄白之物了。 可若是不缺钱财,那又要送什么呢? 上一次他去自己那,可是盯着自家那婆姨看了半天。要不索性就将家里的那个婆姨洗干净了给他过去,到时候大不了自己再娶一个就好。 一夜夫妻百日恩,说不定那个婆姨过去之后还能为自己说上几句好话。到时候…… 不对,若是说了好话,就慕容临君那小子打小就记仇的性子,说不定还会因此记恨上老子……看来还不能让那个婆姨说自己半句好。 耶律诚采还在那琢磨呢,就听见两侧传来了几声破风之音,随后胸口一疼便栽落马下,直到死前还没琢磨明白,怎么让自家婆姨在好兄弟跟前说上几句赞美自己却又不讨嫌的话。 随着一轮箭羽射出,马三、张维等一众老兵分别带着五百余人便从两边冲出。 叫喊之声传遍山谷,此刻也很难在混杂声中分清哪句是南越话,哪句魏国雅言了。 领队的耶律诚采死了,虽说是没了主心骨,但南越兵丁的骁勇也不是假的,很快便从惊慌中反映了过来,纷纷拿起了各自的武器准备应战。 见多了逃命的魏国守兵,哪里见过迎面而上的,不退反进的魏国士卒? 若不是对方那一身显眼的不能再显眼的盔甲,他们还以为是遇到了什么不要命劫匪。 马三身后背了三支长矛,手中还拿着一支。 隔着老远便将长矛脱手扔出,逆风而去的长矛洞穿了两个前后站着的南越士兵,将他们钉在了身后的攻城木槌之上。 猎户出生的他有一次曾与二郎一同外出狩猎。当时他用手中长矛投掷野猪,将野猪一支蹄子给洞穿了。 自打被二郎发现自己这身本领后,每一次狩猎便指名要带着自己,并且要求他用矛射杀猎物。 而二郎他则是坐在一边,一会说姿势不对,一会说力度太小,就这样,两年光景不到,这掷矛的本事是精进了不少,死在他手下的野猪便不下十头,其余野物更是不计其数。一度成了这潼关肉食的主要来源,还被戏称成潼关第二伙夫。 看见那支长矛洞穿了两人胸口,就连马三自己也有些惊讶,这一矛掷的也好的有些过分了吧。 但是转念一想,自己能有这身本事还真与二郎脱不开关系。 接二连三,背后的三支长矛抛出,皆是将南越蛮子射杀当场,其中还有一个逃跑的,整个身子被从背后袭来的长矛带出有一丈多远。 而张维也不含糊,铁匠出身的他手持一对金瓜专门挑那些穿着甲胄的南越士兵下手。力气本来就大,这些年也没被千夫长放过,平日训练不算,还要帮着去砸石修补城墙。 说来也是奇怪,那墙每月都要坏上不少回,害得他几乎每日都要去五里外的山上砸石头再挑回来。辛苦虽然辛苦些,但是肉这东西从来不缺。 久而久之,这力气也越发大了,最后索性就用起了手上的这对金瓜。 这就苦了那些南越蛮子了,能穿上件像样子的盔甲怎么着也得是伍长,现如今身上最为值钱的盔甲倒成了自己的催命符,即便是甲胄再厚实,可面对迎面而来的钝器,也是毫无办法。 由于盔甲护佑,箭矢是躲过去了,也害得他们行动缓慢。 运送辎重的队伍途径狭长道路是最易被拦截的,由于队伍拖的过于长了,首尾不得相顾,往往不能顾及队形,本就是分散开来,一冲之下就更加的散了,再加上连夜赶路,就连骑马而行的耶律诚采都会疲倦,更何况他们这些用脚走路的。 即便两倍于敌,可在几个来回冲击之下,也无力再战。 没有同袍前后左右互相照应,后面的队伍一时间又过不来,与之短兵相接的魏国士兵这一次可算是捡了个大便宜。 不过两刻钟,千人队伍便死伤八成左右,剩下的也只能是溃败而退,四散逃命。 马三叫住了几个想要追击的士卒便将那些攻城器械浇上火油直接一把火烧了。 临行前二郎交代过,烧了器械一是为了堵住这条小路逼他们绕道而行,二是为了让他们无法攻城只能选择在城外作战。 至于为什么不追击残兵,就连自己这个大老粗也知道,是为了让他们回去通风报信。 清点了一下伤亡,不过是两人受了点轻伤,三人战死。这种伤亡在战场上可以说是微不足道,毕竟当年光是因为逃跑而背后中箭的魏国士兵算下来就不下十万人。 剩下的人不作停留,直接出发前往之前拴马的地方,为了防止马儿嘶鸣,所以特地停在了五里之外,还留下了些人照料马匹。 众人刚骑上马,来不及休息的他们留下了一百号人和一百匹马便匆忙赶往下一处战场。 重骑兵的最大好处是凿阵,而他们这种轻骑兵最大好处便是其行军的速度,正所谓兵贵神速,战场之上若是有一支行军迅速的轻骑兵,便可在关键时刻出其不备。 为了达到快的效果,今日即便是几个百夫长的老兵也是卸下了一身的甲胄,不敢拖慢行军速度。拿命去求的就是一个“快”字。 若是要以九百人对敌五千人,这便是最好的方法,最关键的是他们这一次可是将马藏了起来。 如此一来,南越那边只会以为这五百余人无法参与之后的战场,在应对上多了一分懈怠,而自己这边则是多了一丝机会。 “他娘的,没想到仗还能这么打!过瘾!”马三忍不住喊道。 张维摸了摸胯下战马的鬃毛,附和道:“可不是嘛!要不说为啥南越蛮子之前能以少打多,昼夜奔袭于两城之间,合着这马是大功臣啊!” 马背上马三跑着跑着忽然回过味来了。 为何二郎这一年多执意让潼关士卒充当骑兵轮流演练,要求每个人的驾马技术都必需能入了他眼,合着就是为了今日这一战,虽说被那小子算计了,但是这感觉还真不错。 “什么?” 慕容临君有些不相信眼前士兵的话,一千多南越士卒让魏国五百多人杀了大半,自己那兄弟还死了? 停下了前进队伍的他想了想,越来越觉得有些意思。五百余人出城作战,也就是说这些人暂时是回不去了。现如今就成了脱了线的风筝,虽是都会坠落。 而潼关内的守兵少了一半,自己此时若是自己并分两路,一小路人马前往那条小路拖住截杀那五百人,抢回攻城用的木槌,剩下的绕道而行去往潼关,那么即便只有木槌,就算是用砸的也能砸开城门。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