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我是传奇-《一念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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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潭峡,寒风呼啸。

    山顶,两兄弟立于风中,紧紧相拥,傲然而挺拔。

    趴在志远脚下的青年,与志远兄弟二人挺拔的身影,形成极致而强烈的视觉反差!

    这是血染的风采!

    周围的警察沉默了,毫无疑问,这是一件极大的功劳,极大的荣耀,但,这不属于他们,而是属于那个满脸是血、拖着长刀的那个少年。

    他,是一个传奇!

    试问,一个少年,才十三岁,谁敢单枪匹马勇闯毒窝,还把这个毒窝给端了?

    不说其他,单说他脸上还不在不停流血的伤口,试问,换做别个同样大的孩子,早就哭爹喊娘了,而他,淡定从容,这份风度,又有几人能与之相比?

    只有他,吴志远!

    他脸上的血,此时此刻,不但让人不觉得邪魅,反而使得他的看似娇弱身躯,在周围警察的眼中,无限高大。

    年纪小小,他已经初露峥嵘。

    “潜龙!”所有的警察中,为首一人,低声开口。

    他是派出所所长吴邦德,算起来,与志远父亲是同辈,他为龙宫镇上有这么一个英雄少年感到骄傲,同时,他脸上,也羞愧难当。

    竟然有人在他眼皮底下制毒,贩毒,他竟然不知情。

    这是布依寨,虽然寨与寨之间不时会有争端,会有冲突,但在他的管理之下,这里,可以算上一片净土,在他看来,这里,是毒贩的禁地,毒品,在这一带,是个忌讳,人人深恶痛绝,他没想到,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他感到脸上无光!

    这事,注定会被传出去,谁也瞒不住,那个少年,注定会成为所有布依族人心目中的传奇。

    没人能遮挡得住他的光芒。

    此时此刻,那个西装革履的青年已经被拷住,房里的两男一女,已经被派出所的人带出来。

    吴邦德眼睛急剧收缩,有一人,他的手,竟然被砍断了。

    毫无疑问,就是那个少年砍的。

    这也无妨,只要他是生命受到威胁,正当防卫,他便无罪,更何况,这里是布依寨,布依族随身带刀,已经是大家的共识,习以为常,更何况,他还是一个孩子,未成年,如何给他定罪?

    他是英雄!不是少年犯!

    他们未出警前,镇上,已经传开了。

    那个叫郑勇的少年,没到派出所之前,已经大肆宣扬,有一个龙潭寨的少年,背负长刀,独闯毒窝。

    全镇的人,都知道了!

    就算是吴邦德,也不敢触犯众怒。

    “嘿嘿,我哥,是真英雄!”郑勇和志远分开,第一次,他用力拍着志远的肩膀,看着志远还在流血的脸,他眼睛里,竟然有一丝羡慕。

    他觉得,那才是英雄该有的勋章!

    郑勇拿出一些纱布,细细给志远包扎起来。

    志远的血,终于止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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