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壁炉里煤炭的灰烬散发出阵阵余热,使得整间屋子温暖无比,只有一旁敞开的窗户外会偶尔吹进一丝寒风。 “11月1日,雅各布先生捐献5先令。” 教堂后方的小屋内,马维坐在桌前,用蘸了墨水的羽毛笔记录下今天的收入,他虽然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但记账还是必不可少的,这能有效的令他迅速想起每一笔钱的来源、去向。 本子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日期、人名以及金钱的数额,仅10月份,真理教会就赚取了25金磅3先令11便士的收入,一年差不多能有300镑左右,刚好触碰到中产阶级的门槛。 温莎王国的货币主要分四种,价格最高的是金镑,1金镑可以换20银先令,1先令可以换12铜便士,而1便士又可以换4法新。 这些收入可是马维通过自己的劳动赚来的,没有向信徒们征收十一税,因为他明白一所教会的信徒绝不止那些有钱人,更多的还是收入微薄,甚至是食不果腹的贫苦大众,强制收取费用不仅会坏了教会的名声,而且还会导致教会难以深入人心,无法迅速在城镇中立足。 所以马维来到新罗斯城后,当即宣布教会提供的所有帮助全部免费,分文不取。 不仅如此,在教会建立初期,他还自掏腰包,定期救济穷人,开设主日学校,给新罗斯城的孩子们免费上课,同时举办的,还有每周五必不可少的弥撒,随着时间推移,真理教会逐渐在新罗斯城站住脚,扎下了根,从一开始的烧钱支出,慢慢的开始盈利了。 “已经三年了啊....”放下笔,马维望向窗外,眺望蓝色的天空,有些唏嘘的感慨道。 三年前,他穿越到了这个世界。 马维本名就叫马维,作为一名心理系大学生,他却选择成为了哲学系研究生,因为他发现,哲学与心理学是密不可分的,想更深入的探究人类心理,就必须学习哲学。 可就在他即将毕业那年,他被确诊患上了胶质母细胞瘤,在生命最后的一年里,他虽然饱受病痛的折磨,但家人的不离不弃,同学好友的嘘寒问暖,让他觉得自己其实很幸运,至少比那些被抛弃的可怜人好太多了。 生命的最后一刻,他选择闭上眼睛,安详的迎接死亡到来,但.... 法槌清脆的声音把他吵醒了。 继承了原身记忆的马维,也知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马维·恩德斯,圣马蒂尔舰队的副指挥官,通过温莎国王罗德四世颁发的私掠证书,专门抢夺波庞王国的船只,疯狂聚敛财富,他们的舰队可以说无往不胜,从波庞王国北部领海杀到了南边,然后又杀了回来,赚的盆满钵满,连船体吃水线都下沉了一米。 原本一切顺风顺水,可当马维搜寻过原身记忆后发现.... 他们惹怒波旁王室,导致波旁国王伊凡十四联合其他几个盟国,组织一条拥有上百艘船的庞大舰队在返回温莎王国必经的佩雷亚海峡伏击他们的真正原因,似乎是因为他们抢劫了一条教会‘商船’。 原身的航海日志中记载了这样一段话: “10月1日,我们在航行途中,遭遇了一场暴风雨,暴风雨平息之后,一条打着智慧神教旗号的商船从我们面前路过....我们傻了,他们也傻了。” “10月3日,经过一天一夜的追击,我们成功拦截了那条商船....不,那绝不是一条商船,他们拥有最老练的水手和经验丰富的船长,检查之后,我们竟然在船舱里发现了黄金!数不清的黄金!天哪,他们一定是发现了某处宝藏!” “10月4日,清点战利品的时候,我们在黄金当中找到了一块石碑,上面记录着晦涩难懂的古代文字,如果昨晚智慧神教的随船主教没有呕血身亡的话,我们或许能解读一二....” 接下来的日志都是一些闲言碎语,没什么营养,只有最后一篇日志说了些有用的东西。 “10月25日,我们被包围了...敌人数量是我们的三倍,封锁了海峡的入口,海战中克劳利船长中弹落海,私掠证书在他的身上,如果没有证书,或许....我们无法在新年前回家了。” 温莎王室颁发的私掠证书只有一张,由总指挥官随身携带,没有私掠证书,继任指挥官马维·恩德斯就无法证明圣马蒂尔舰队是合乎法律的‘正义舰队’,在被捉住后,波旁皇家法院用最快的速度宣布圣马蒂尔舰队海盗罪成立,要把他们活生生绞死在莱茵河畔的绞刑架上。 行刑官甚至恶毒的令人换上了短绳索,要让包括马维·恩德斯在内的138名舰队成员在痛苦中死去。 当绳索套住脖颈的那一刻,马维还是不能理解,犯下罪行的是原身,跟他有什么关系?! 好在结果峰回路转,行刑前的一分钟,中弹落海的总指挥官图雷·克劳利奇迹般的出现在了刑场上,并当众拿出了那张浸泡了海水但依稀能认清字样的私掠证书,他没有抛弃自己的船员,这个聪明勇敢的举动,也成功救下了马维·恩德斯等人。 毕竟行刑官自己也明白,如果他不终止行刑,那么要替波旁王室背锅遭到追责的人就是他。 随后,马维·恩德斯就和其他船员一起回到了温莎王国,虽然因为没有带回金银财宝让国王罗德四世对他们没什么好脸色,不过迫于圣马蒂尔舰队在海战中英勇的表现,国王还是‘慷慨’的表扬了他们,授予了皇家荣誉徽章。 没过多久,他就听说温莎王国与波庞王国等其他几个航海大国签订了海战宣言,永远的废除了私掠船制度。 无父无母没有亲人,又不想在海上过苦日子的马维,拒绝了继续在皇家海军中服役,当他发现这是一个宗教自由且教会多如牛毛的世界后,便带着积攒下来的财富,与指挥官图雷·克劳利告别,独自一人来到新罗斯城,建立了真理教会。 回忆完三年来的点点滴滴,马维走到水盆前,凝视着倒影中的脸庞,半晌后自嘲一笑:“没想到换个身体还变帅了....” 年轻又帅气的神父——这是新罗斯城女性们对他做出的评价。 很中肯。 嗯。 洗完脸,马维掏出怀表看了下时间,发现已经接近下午三点后,赶紧拿起挂在架子上用纯羊毛制成,长及小腿的黑色大衣,套在名叫达拉里斯的神父长袍外面,再戴上一顶圆顶礼帽,标准的冬日出门搭配就完成了。 随手拨弄了一下胸前佩戴的红五角星项链,马维回到教堂,对着一橘一黑两只猫咪说道: “胖橘小黑,我去趟集市,看家就交给你们了。” “喵~” 小黑乖巧的坐在门口,注视着门外路过的行人,仿佛只要有人敢进教堂来偷东西,就要先让它锋利的爪子印在你的脸上。 胖橘则不一样,它从鼻子里呼了口气,尾巴在窗沿下甩啊甩,眼皮都懒得抬一下,像是在回应又像是在打呼噜,高冷的就像个不爱你的女人。 有蛋蛋的女人。 两只猫一橘一黑,都是马维收养的流浪猫,胖橘当年可没这么胖,马维第一次与它相遇时,它满身伤痕,瘦弱不堪,趴在教堂旁的巷子里舔舐伤口,见它可怜,马维就想喂它点东西吃,结果胖橘对他给的食物看都不看一眼,直到马维开始准备晚饭时,它才从角落里窜了出来,叼起桌上的生肉就跑。 施舍来的一概不要,这是马维与胖橘三年相处得到的经验。 至于小黑,它可不是马维发现的,而是在两年前的某天夜里,由胖橘带回来的一只不到两个月大的小猫,马维惊奇的发现,胖橘会把自己抢到的食物分给小黑,从那以后,胖橘多了一个小迷弟,小黑多了一位靠谱的胖大哥,马维则多了两只猫咪,生活‘压力’陡然提升。 在这个没有多少娱乐活动的时代,撸猫似乎是为数不多的快乐了。 教堂坐落在克尔大街的末尾,属于有大量工人阶级居住的南城地带,与豪绅、爵士们居住的城中心仅有一街之隔。 为了在这里安家落户,马维可没少花钱,买下这座废弃教堂再加上重新修葺足足花了他2500金镑,身家立刻缩水了一半。 但马维对自己的决定并不后悔,他算过一笔账,在新罗斯城租下同等大小的教堂,每周至少要花费10金镑,换算下来,每年光租金就差不多需要500金镑了,相比之下,一次性购买花费的钱更少。 更加重要的是,新罗斯城坐落在巴罗河与诺尔河的交界处,四通八达,只因九年前的大饥荒事件,导致这片土地人烟稀少,房价大跌,可随着时间推移,人口总有恢复兴旺的一天,大跌的房价也能涨回去。 事实证明,马维的想法没错,随着铁路的贯通,地势平坦又拥有河运、陆运优势的新罗斯城一下子成为了炙手可热的南部城市,繁荣昌盛的同时,房价也是日新月异。 如今,2500镑可买不到这么大的教堂了。 站在街边,马维拿出一只哨子,放在嘴边吹了两下。 尖锐的哨声随着寒风飘向远方,没一会儿功夫,一辆汉萨姆两轮马车就在车夫的驾驶下停在了他的面前,身穿灰色风衣的车夫高坐在车厢尾部,一手抓着马鞭和缰绳,一手抬了抬帽檐:“神父,是您叫的马车吗?” “去比尔集市。”马维上了车说。 比尔集市在新罗城最南边,那里聚集了大量贫困的工人,也就是所谓的穷人区,鱼龙混杂,小偷、强盗是那里的代名词,与拥有巡逻警察和豪华装潢的罗斯大道商业中心可谓天壤之别,富人根本不会去那种地方,可马维却觉得,那里不仅物价要比罗斯大道便宜,而且总能给他惊喜。 “今天要买橄榄油、一点盐、迷迭香、牛肉还有洋葱、番茄、新鲜的鱼....对了,还得给孤儿院送点面包。” 微微摇晃的马车上,马维借着阳光,翻阅着手中的本子,他独自一人维持教堂运作,每天都很忙,很少有时间做饭,很多时候都会在隔壁同样独自居住的塞西尔太太家享用三餐,为此他会每周支付10先令的伙食费,至于塞西尔太太,她是一位十分善良且慈祥的女性,厨艺也很不错,不过.... 在马维看来,温莎王国的一日三餐,跟黑暗料理没什么区别,能吃,但绝不美味。 这已经不属于厨艺好坏的范畴了。 所以有些时候,马维会挑不怎么忙碌的时间段,亲自下厨,给自己开个小灶。 汉萨姆两轮马车不急不慢的行驶在泥尘土路上,站在厢后的车夫有滋有味的哼唱着农间小调,娴熟的操纵马车避开横穿道路的行人,只有旁边驶过克拉伦斯四轮马车时,他才会停止哼唱,斜睨一眼对方,用极小的声音暗骂一句蠢货。 对此,马维早就习以为常了,两轮马车和四轮马车虽算不上仇敌,但二者之间的关系绝不和睦,前者觉得四轮马车又吵闹又阴暗又不舒适,只有傻瓜才会选择它,后者则认为两轮马车是躺在寒风中吃灰的蠢蛋,毫无优雅可言。 或许都对,又或许都不对。 下午3:30分,在难得出现的阳光中,汉萨姆两轮马车来到了最南边的比尔集市,缓缓停在街口后,车夫跳下后厢,亲自替马维打开车门:“神父,车费是9便士。” 两轮马车的起步价是6便士,在三公里的范围内都是这个价格,超出三公里以后则按照每公里3便士的价格计算,四轮马车比它要贵出一倍,跟王都的价格一样。 马维掏出钱包,从里面拿出9枚铜色的,和先令一样刻有罗德四世的硬币,递到了车夫手中。 “祝您一切顺心。” 确定数量没错后,车夫小心翼翼的将硬币揣进大衣内侧,麻利爬上后厢,向马维抬帽行礼后,调转车头,飞快的离开了。 他可不指望能够在比尔集市招揽到客人,穷人区能坐得起马车的人可不多,罗斯大道附近才是揽客的好地方。 空气中夹杂着煤灰和一丝古怪的臭味,地面湿漉漉的,不远处阴暗潮湿的巷子里,一群游手好闲,穿着不合体绒夹克的男子正目不转睛的盯着马维。 不过在看了几眼后,他们选择收回目光,放过了这只衣着不菲的‘肥羊’。 因为有几名和他们打扮差不多,看起来12、3岁,脸上脏兮兮的小孩子,跑到了马维面前。 “神父!” 领头的是个长雀斑的少年,名叫买买提,从小在孤儿院长大,9岁就出去工作了,或许是不怎么晒太阳的缘故,他的脸色看上去有些苍白,身体也瘦弱的像根麻杆,只有一双灰色的眼睛炯炯有神。 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两男一女,都和买买提一般年纪。 “买买提、阿莫、弗德里克、萨拉....”马维念出了他们的名字,微笑道:“下午好。” “下午好,神父!”买买提四人异口同声的说。 “你们没去制衣工厂上班吗?” 马维疑惑的问道:“如果没有你们扫除绒毛、装填线圈,那些巨大的手摇纺纱机可就无法正常运转了。” “艾伯特先生购买的新式织布机到了,需要半天的时间安装调试,所有工人都放假了呢!” 系着马尾辫的女孩萨拉回答道:“孤儿院那边也没有需要帮忙的,于是买买提就建议我们来集市....” “萨拉!” 在买买提的大声呵斥中,萨拉缩了缩脖子,及时住了嘴。 其实不用她说,马维也知道买买提四人跑到集市来做什么。 孤儿院里大多都是没有工作能力,等待领养的小孩子,养活这么多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像买买提这种年纪稍大的孩子,就需要外出工作赚取外快。 艾伯特·豪森虽然是一位有良心的老板,但他的工厂只是个小作坊,每周只能支付给这些打杂工的孩子们8先令,一个月也才1镑12先令,而绝大多数工资都要交给孤儿院的嬷嬷,所以买买提四人就会趁着休息时间,跑到人多的集市上,做些小偷小摸的举动。 马维当然知道偷东西是不对的,买买提他们也知道,可又能怎么样呢?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