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二章 威尔森的挑衅-《离婚后,我从好声音横扫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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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尔森一个外国人尚且能创作出这么优秀的华文歌,我们华国的音乐人真的是要反思反思了。】

    【下一个就是s上场了吧,说实话,我希望他能唱一首自创的英文歌,要不然我们这也太掉底子了。】

    【是啊,唱一首能和《吻别》媲美的英文歌,证明我们华国音乐人的创作水平。】

    …………

    民众对于华国的音乐人虽然有些恨铁不成钢,但是除了那群脑残粉以外,大部分人心中都有一个统一想法。

    我们华国的音乐人,我们踩踩,骂两句,都是ok的。

    但是让一个外国人踩,心里多少就不乐意了,事关国家面子。

    之前乐队比赛,威尔森助阵的乐队好歹是华国乐队,就算赢了,他们也能说xy乐队厉害。

    现在是威尔森自己带来的乐队伴奏,威尔森自己独唱,要是没一个人出来压压场子,那群外国人不更看不上华国的歌曲了?

    不过想是这么想,他们也没指望s能找回场子,毕竟威尔森这次太逆天了。

    算了算了,反正更丢脸的是华国的那群音乐人。

    ……………………

    此时,舞台上,威尔森的表演已经结束了。

    现场有一瞬间的安静,然后雷鸣般的掌声响了起来。

    威尔森笑着朝着台下抛出一枚飞吻,又是引来了一阵尖叫呐喊。

    此时,国外的网友都在弹幕上嘲讽了起来。

    【果然,没有华国的乐队拖后腿,以威尔森的水平在华国可以横着走。】

    【看台下观众的反应,便足以知道这首歌有多炸,华国的音乐也太好创作了,不像我们这边的音乐,水平档次还是不一样。】

    【虽然我承认《吻别》比这首歌更好听,但是威尔森的舞台表现力已经弥补了一大半的差距,而且威尔森只花了三天时间创作!】

    【请不要忘记,威尔森创作这首歌只花了三天时间。】

    【欧美的音乐人就是比华国人厉害,我们花三天创作出来的华文音乐,他们花十年八年都很难比得过。】

    …………

    在欢呼声中,威尔森走下了台。

    他擦了擦额头的汗,朝着苏浩咧嘴一笑:“s,看到了吗?这就是我们两国音乐水平的差距,如果你愿意,可以去我们国家学习,我给你找最好的老师。”

    苏浩笑了笑,朝他丢了一瓶水:“威尔森,我要唱的歌也是三天内写的,到时候你听完了,可不要哭着喊着要我当你的老师。”

    说完,他转身朝着舞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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